防爆中压风机由风筒或机箱、叶轮、支架及防爆电机等组成。防爆电机作为独立产品,其外壳按标准规定均设有外接地连接件。那么,风机的外壳是否需要再额外设外接地连接件,我们从以下标准的规定来进行分析。
首先,在GB50257《电气装置安装规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》标准第7.1.1条规定:在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、金属构架、安装在已接地的金属结构上的设备、金属配件管及其配件、电缆保护管、电缆的金属护套等非带电的裸露金属部分,均应接地。
我们需要关注的是“安装在已接地的金属结构上的设备”这一项规定,通过反向理解可以得到这样一个结论:安装在金属结构上的电气设备应接地的同时其金属结构仍需接地。故此,防爆中压风机的外壳作为防爆电机安装的金属结构需接地,风机外壳需设置外接地连接件。
其次,在GB/T3836.15-2017《爆炸性环境第15部分:电气装置的设计、选型和安装》标准第6.3.1条等电位连接总则中规定:如果裸露导电部件用金属相连的方式牢固地固定在结构件或管道上,且结构或管道与等电位连接系统相连,则该部件不需要再与等电位连接系统相连。
即,如果防爆电气设备与结构件实现了金属连接,要么电气设备接地,要么结构件接地。在这里我们要明确“金属相连”的概念是指可靠的金属接触的连接,表面喷漆的金属部件接触不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。
防爆电机作为独立产品为达到防锈目的其表面都会进行喷漆处理,其与风机外壳结构件不能实现金属连接,电机需要接地,风机外壳也需要接地。
综上所述,防爆中压风机外壳应设置外接地连接件。